留学人员大兴创业园
留学人员创业园“北京留学人员大兴创业园”是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与北京大兴工业开发区开发经营总公司于1999年7月共同创办的,是北京市继海淀创业园之后的第二家为归国留学人员创办的高科技园区。
创业园坐落于大兴工业开发区内,有集研究、开发、生产、办公为一体的厂房。目前,入驻创业园的有来自日本及欧美的企业14家,遍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及咨询服务等产业。
投资环境
北京市留学人员大兴创业园占地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位于北京市生物医药基地(大兴工业开发区内),南倚团河行宫,东毗广平大街;西邻京开高速公路;周边森林公园、骑士公园及狩猎场等旅游景点星罗棋布,自然环境十分幽雅。
园区距玉泉营环岛9公里,距天安门19公里,距北京国际机场40分钟车程,距北方第一货运港口——天津新港90分钟车程,距已开通35条航线的中联航空南苑机场仅1公里,京开、京津唐两条高速公路贯通全区,交通便利,环境上乘,是距北京市区最近的开发区,具有适应高新科技产业研发、物流、投放等生产要素快速移动的能力。
创业园在孵化留学人员创业,扶持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曾为入驻园区的优秀留学生企业提供上百万元的资金支持,引起良好社会反响。
北京市留学人员大兴创业园优惠政策
一、基本条件:
1、凡获得国外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已经获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到国外高等院校、科协机构进修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包括获得国外永久居住权,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进驻“大兴创业园”创办企业。
2、申请进驻企业的主要创办者或技术牵头人是留学人员。
3、申请人拥有创办企业所必须的注册资金和营运资金、技术项目、专业从业人员。
4、技术项目范围:
电子信息技术。
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现代通讯技术。
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材料科学和新材料科学。
新能源技术及产品。
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及产品。
新医药技术及产品。
其他符合国家、市、县产业政策的技术和产品。
二、优惠政策
1、入驻留学生创业园的企业,除享受国家、北京市及大兴工业开发区的各项相关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2、进驻创业园的企业从正式创立之日起,享受下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区留成部分,自纳税之日起15年内全部用于企业,作为对企业的扶持资金;对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区留成部分,自纳税之日起10年50%用于企业,作为对企业的扶持资金。
3、对入驻的孵化型企业,经园区办公室批准,给予低房租优惠:在适当的营运开发用房面积内(100米2至200米2),第一年免收房租,第二年减按市价的40%收取房租,第三年减按市价的70%收取房租;
4、经园区办公室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创业园将提供高达30%的风险投资;
5、创业园内企业的立项、审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银行开户等由留学生园区办公室免费提供“一条龙”服务;
6、对所有入驻园区的企业,提供院士专家教授一对一咨询。
7、园区设立留学生创业基金5000万元,支持园区内高科技企业的发展。
8、在华商的战略联盟伙伴接受服务时,将享受购房,子女入学等各种优惠。
9、创业园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支持。
10、优惠享受创业园的全程酒店式服务,包括国际化政府支持服务,国际会计、国际法律服务等。
11、此规定若遇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以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为准。 |